铀矿退役整治工程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
1 引言
1955年,广东核工业地质队伍诞生,开始铀矿勘查工作,早期重视建设,忽略了环境保护和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,钻探、槽探、井探、坑道、剥土等作业产生了大量的坑(井)口、废石、探矿坑道、竖井、探槽、剥土,遗留了大量废渣(石)堆,导致道路和水体、农田、庄稼、林地受污染,给周围自然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,对当地居民的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危害。
1990年,我国核地勘系统开展了以恢复自然、保护环境的铀矿地质勘探设施的退役治理[1]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在中国核工业地质局统一部署下,由广东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(以下简称地调院)、291大队、292大队、293大队、福建省核工业294大队、295大队等6支地质队伍实施了“八五”、“九五”、“十五”退役治理项目;2009~2010年,中国核工业地质局组织了华南地区6个地质队伍进行大范围的源项调查科研[2],汇总了各地质队伍建队以来勘探施工的矿床(点)及遗留的坑道、浅(竖)井、探槽、废石堆、剥土、污染道路和污染水体等放射性源项基础数据,2012年通过国家国防科工局成果验收;“十一五”、“十二五”期间,由于行政职能的转变,铀矿地质勘探设施退役整治项目归国家国防科工局组织审批和验收、国家环保部门组织环境验收,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组织项目预验收和档案验收,在此基础上又实施了“十一五”、“十二五”(“十二五”项目包括一期、二期)等三期华南地区铀矿地质勘探设施退役整治工程打捆项目,累计完成治理实验室9个、矿床(点)88个[3],经退役整治后的铀矿地质勘探设施达到了治理要求,消除了一般安全危害和放射性危害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。
遵循“轻重缓急、分期申报、分期治理”的原则,“十三五”华南地区申报了铀矿床(点)项目32个[3],其中地调院7个,预计“十五五”将全面完成1955—2000年铀矿勘查造成的环境放射性污染和危害问题。
2 退役整治方案和实践
从“八五”起,地调院退役整治共计完成包括实验室1个、矿床(点)18个,包括封闭坑口84个、竖井9个、废石堆78个,治理废石堆.5t,治理面积.5 m2。涉及的源项主要有:坑口、竖井、废石堆、剥土、污染道路等。采取的方法手段有清挖和迁移废石、回填,封闭坑口和竖井口、收集废石、平整场地、填埋废石、砌筑挡土墙、砌筑排水沟、覆盖黄土、植被绿化等。
以“十二五”二期退役整治项目废石堆治理为例。对废石堆处置,简单归纳为六个字,即拦、填、盖、护、植、疏。拦:即通过砌筑毛石挡墙,稳固废石堆;填:即尽可能将副产矿石回填至原坑(井)内或就地深埋;盖:即通过不同的手段覆盖、压实黄土,稳定废石堆表面,抑制氡析出、屏蔽贯穿辐射剂量,将有害物与周围气、水环境隔离;植:即绿化植被,恢复原地貌,减少覆盖层流失,改善生态环境;疏:即通过砌筑排水沟,将地表水(或洪水)加以疏导,避免冲刷废石堆,同时减少废石堆的淋浸水水量。就具体工程而言,针对不同的环境、地形、气象、地域等的不同,因地制宜采用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,贯彻“边监测边施工,监测指导施工”的指导原则,直到全部符合设计要求。如在洪水易发地区,或处在洪水排泄地段的废石堆,要根据最大洪水量,增大排洪沟断面,将洪水疏离。覆盖层宜用黄土,厚度一般在0.50~0.80 m之间,与铀矿冶退役项目黄土覆盖材料降氡效果相近[4]。
其它源项如坑口、竖井以砌墙封堵为主,污染道路以清挖污染物、集中处理为主,剥土以原地覆土为主,夯实并植被。
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批复的设计,所有源项都得到了处置,恢复了自然环境,也消除了放射性污染和危害,项目通过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、国家环保部门、国家国防科工局的验收。
3 退役整治工程辐射防护
铀矿作为核设施燃料循环中第一环,退役整治产生的辐射危害因素与铀矿冶退役整治基本一致,辐射防护措施基本相同,须贯彻辐射防护三原则,核心问题就是防护最优化问题,确定各个核设施的最优化的防护水平[5],既要考虑实践的正当性,又要考虑剂量限值,在考虑经济和社会因素的条件下,使作业人员所受照射控制在可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,从而达到保障作业人员健康的目的。
根据以往辐射防护经验,主要以降氡、防尘为主,并辅以防γ外照射和α气溶胶等手段,进行优化防护。常用措施主要如下。
文章来源:《辐射防护》 网址: http://www.fsfhzz.cn/qikandaodu/2020/1117/401.html